电动工具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修订公告-2011年第25号
关于修订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活动,确保实施各环节的更加合理、有效,国家认监委本着“简化流程、降低费用、便利执行”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http://cccwto.com/1015.html、《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http://cccwto.com/1690.html(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以公告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内容及修改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
1.《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动工具产品》(编号:CNCA-01C-014:2011)
(1)http://cccwto.com/UploadFiles/2011101917455_330.doc,(2)http://cccwto.com/UploadFiles/2011101917942_222.doc, (3)http://cccwto.com/UploadFiles/20111019171022_868.doc
2.电动工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修订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