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类产品将于4月15日起实施3C认证新强制性国家GB17761-2018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意见》指出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3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3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