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撤销4家检测机构3C认证检测业务
2017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3C认证指定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4家指定实验室存在不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严重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撤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关键检测设备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电动工具产品(CNCA-C05-01:电动工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存在关键检测设备缺失、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液体加热器产品(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灯具产品(CNCA-C10-01:照明电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三、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存在人员技术能力缺失、部分辅助检测设备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电磁灶和液体加热器产品(CNCA-C07-01: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四、浙江科正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有限公司
存在设施环境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缺失的严重问题,撤销其承担的音视频产品(CNCA-C08-01:音视频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