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免办3C认证收费的通知
(总办CCC(2012)122901号)
经上级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到2013年11月1日止对中国境外进口到中国境内涉及3C认证范围产品判断收费进行调整,现在公布,要求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自2013年1月1日依照本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免办3C认证目录外产品鉴定(确认)、普通免办3C认证收费标准。
本收费标准只限于能够直接提供箱运单发票、免办3C认证申请书、产品照片、产品技术资料等的申请人或申请企业。
免办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的定义:进口产品的海关HS编码在3C认证范围内,但产品本身不在3C认证范围内。
普通免办3C认证的定义:产品在3C认证范围但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号公告》http://cccwto.com/142.html。
免办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普通免办3C认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免办3C认证指南》http://cccwto.com/89.html的要求将文件资料发送到E-mail:ccc#cccwto.com,并与我处电话联系。
免办3C认证咨询电话:021-51095580-805
免办3C认证相关文件:
关于计划进口商品3C认证目录范围鉴定执行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cccwto.com/2023.html
3C认证目录范围和海关HS编码查询数据库http://cccwto.com/3cccmulucx.asp
免办3C认证申请指南http://cccwto.com/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