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进口产品办理免于办理3C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办理3C认证目录外确认的重要通知-2007年5月01日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3C认证目录中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重大调整,新范围从2007年5月01日在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 希望近期各相关单位在进口疑是3C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时向我们电话询问Tel:021-51095580-805(技术数据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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