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电箱箱体等电器附件产品强制性认证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来,我委不断接到地方质检局、生产企业等各方的书面和电话咨询,请求对配电箱箱体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及相关监测标准的适用性问题进行界定。经研究,现对配电箱箱体(包括照明箱箱体、电表箱箱体)的认证和适用检测标准问题规定如下:
一、配电箱箱体(包括照明箱箱体、电表箱箱体)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http://www.cccwto.com/3cccmulucx.asp范围内。因专门适用于开关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检测标准即将出台,届时GB17466电器附件外壳的监测标准不再适用于配电箱箱体。待新标准发布后,修订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的实施细则,采用新发布的标准对配电箱箱体进行检测
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此类产品暂缓监督查处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