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91.8%-2006年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种产品,合格4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8%。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的大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卫生指标中的高锰酸钾消耗量不符合标准要求。GB9683-1988《复合食品塑料包装膜、袋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高锰酸钾消耗量必须≤10毫克/升。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高锰酸钾消耗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1产品高锰酸钾消耗量实测值为41毫克/升,高出标准限定值3倍。高锰酸钾消耗量属于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表明包装材料中小分子有机物的含量,能够迁移到食品中,对人体产生危害。
二是物理指标中的材料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GB/T10005-1998《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中明确规定:剥离强度必须≥1.0牛顿。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实测值(纵、横向)均为0.3牛顿。剥离强度代表产品的基本使用性能,该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可导致复合材料脱层、分离。这样复合包装实际上就会变成单层包装,大大降低了包装的功能。
针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进一步促进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规格 |
生产日期 |
1 |
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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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益青印刷包装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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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京真旺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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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家庄市软包装彩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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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排名不分前后。
食品复合包装袋(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规格 |
生产日期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1 |
连云港市中元包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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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钾消耗量 |
2 |
泗水中奥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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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力(纵向)、剥离力(纵、横向) |
3 |
连云港市包装三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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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钾消耗量 |
4 |
秦皇岛市斯必得彩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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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钾消耗量 |
注:排名不分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