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市质监局对非法从事检车业务的3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了查处
据悉,去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2005年1月25日起至2005年3月31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质检部门移交。
根据此通知,去年4月1日,山西大同市质监局正是管接管山西大同市4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并着手开展车辆安检机构的资格认定、计量认证、计量鉴定等工作。同时,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安监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方可从事相关机动车安监活动。
今年5月初,大同市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资格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大同市同权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金地机动车检测公司和大同市通协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因技术性能达不到相关标准,未取得相关资质,被停止从事检车业务。然而,受利益驱动,3家未取得资质的检车公司还在偷偷从事检车业务,甚至个别公司还存在目侧等人工检车行为,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鉴于此,5月17日、18日,大同市质监局认证科对这3家公司进行了查处,查封了它们的检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