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动车、汽车(小批量)办理免3C认证的实施方法
近来,我们接到很多咨询电话,询问有关机动车、汽车进口办理免办3C认证的事宜,来咨询的企业大致分为以下2类情况:
1)聘用外籍人士,需要将该外籍人士在境外时自用的汽车进口到我国境内来继续使用。
2)企业在政府采购时中标(有中标书),需要进口机动车数辆。
而这些企业在进口或拟进口时都(会)碰到海关和商检要求其出示所进口机动车、汽车的3C证问题,而一般情况下,这些进口的机动车、汽车的国外制造商都不能提供3C认证证明;并且其进口机动车、汽车的情况又不符合免办C证的条件,从而使这些企业一筹莫展,拟进口的只能打消念头,而已经进口到港的只能面临退运出境的命运。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进口机动车、汽车可以通过特殊处理程序(又称小批量进口)来办理3C认证。(见附件1《3C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
附件1:《3C认证目录内进口产品特殊处理程序》
附件2:申请特殊处理程序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3C认证免办申请书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车主)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护照
▲在中国居留证明
▲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企业所在地当地海关同意购买)
▲十位数编码(在海关备过案)
▲关封(内一式四页)
▲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声明该产品符合哪些安全标准要求
▲进口许可证(如该产品需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即可)
▲配额证明(如该产品需配额证明,复印件即可)
▲海运提单(收货人必须为个人,为该法人代表)
▲商业合同
▲发票
▲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