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材料测试部)等5家单位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的公告
2018年第7号
2017年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5家单位存在影响认证检测质量的严重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对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材料测试部)等5家单位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一、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材料测试部):存在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数据离群、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对其溶剂型木器涂料(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存在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数据离群、试样称重量与标准规定不符等问题,对其溶剂型木器涂料(CNCA-C21-01: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三、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个别辅助检测设备缺失、日常检测报告质量较差等问题,对其音视频产品(CNCA-C08-01:音视频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四、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存在部分检测设备不满足标准要求、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对其音视频产品(CNCA-C08-01:音视频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五、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存在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对其照明电器产品(CNCA-C10-01: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进行停业整顿。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