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爬爬垫”类玩具产品列入3C认证范围公告
近年来,市场上陆续出现婴童“爬爬垫”、“爬行垫”、“游戏垫”等垫类产品(以下简称“爬爬垫”类产品),且销量逐年增多。为保障儿童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将“爬爬垫”类产品是否属于3C认证范围及认证要求明确如下:
一、凡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上明确标明属于“爬爬垫”类产品,或没有明确标明“爬爬垫”类产品但产品说明中明示执行GB6675相关标准且适用于婴童爬行玩耍的各种垫类产品,均应符合相关玩具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二、对于未明确标注第一条所述相关信息,但产品明示适用年龄为14岁及以下任意年龄,且具有以下特征之一者,也应符合相关玩具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1.产品具有拼插玩耍功能,通过拼插形成不同形状垫,供婴童玩耍和爬行的;
2.不具有拼插功能,但产品上具有卡通图案,或看图识字/识物/识色等图案,且可供婴童玩耍和爬行的。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玩具产品相关3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认证。自2018年12月1日起,上述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监委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