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压配电箱是否属于电缆分线箱的复函-认办证函[2010]208号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压配电箱是否属于电缆分线箱的请示》(豫质监质发[2010]303号,以下简称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对来函及其附件中提供的产品描述及照片进行研究后判定,该产品结构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国家认监委2007年9号公告)中“电缆分线箱”的界定,应按GB7251.5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
二、经核查强制性认证获证档案,安阳新维电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强制性认证的配电板(证书编号:2003010301080529)与你局来函中描述的产品是两种不同电气结构的产品,适用的国家标准不同,应当分别获得强制性认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备注:
1.3C认证适用范围电缆分线箱界定:http://cccwto.com/cx.asp?action=search&hghsn=&chanpin=&fanwei=电缆分线箱&page=1
2.《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查询:http://cccwto.com/3cccmulucx.asp
3.3C证书查询:http://cccwto.com/3ccczsc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