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汽车产品免3C证特殊处理程序申请保证函-上海口岸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38号公告,我单位向贵局递交了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申请,http://cccwto.com/1264.html,货物具体情况如下:
货物名称:数量:
商标:规格型号:
VIN号:发动机号:
我单位保证上述货物在获取贵局出具的通关单3个月内完成通关放行,所获通关单仅用于暂时进口车辆检测之用,不作其他用途。我单位保证及时与贵局联系,在贵局监管下,货物通关5日内直接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自行承担检测费用,未得到贵局书面批准,决不擅自动用或转移货物,如检测不合格我公司愿接受退运或销毁等一切处理措施,否则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申请须知:
1.上海地区免3C证申请企业提供《进口汽车产品免3C证特殊处理程序申请表-上海口岸》http://cccwto.com/1264.html、《进口汽车产品免3C证特殊处理程序申请保证函-上海口岸》http://cccwto.com/1839.html、《进口汽车产品免3C证特殊处理程序申请车型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表》http://cccwto.com/1840.html、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外贸合同复印件、《自动进口许可证》、装箱单复印件(如有需提供)、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传真至:021-51095580-807,或扫描后发电子邮件给我们。
2. 我处在一至二个工作日审核资料,如符合进口汽车产品免3C证特殊处理程序申请条件,我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办理事项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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