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CCC目录内旧机电产品是否需CCC入境验证的批复
深圳检验检疫局:
你局认证监管处《关于进口CCC目录内旧机电产品是否需CCC入境验证的请示》(检认函[2006]09号)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旧机电产品进口问题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工作管理范围。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质检总局第37号局长令)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2003年质检总局第53号局长令)的规定,按照《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程序》(国质检检[2002]48号)及《关于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质检检函[2002]55号)的要求,对于进口旧机电产品中的CCC目录商品,按国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管理的现行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国家认监委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