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局)关于申请3C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工作调整
各有关单位: 对属于3C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条件8 ,即“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自2007年9月1日起,若工厂所在地和进口报检口岸均在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深圳珠海除外),经工厂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认定,可无须提供3C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免办证明),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局)9月1日前签发的该条款免办证明,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局)不再办理其延期、变更、补办手续。 请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咨询如何办理认定。
申请3C证免办咨询电话:021-510955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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