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批准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两家单位通过验收复查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两家单位通过验收复查。
这两家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国家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通过验收复查,在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可以继续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两家单位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