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对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授权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授权。
国家认监委授权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的法律责任由秦皇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主要检验产品为葡萄及葡萄酒,授权证书编号为:(2006)国认监认字(297)号。
国家认监委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秦皇岛)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