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地区调整免办CCC认证审批受理权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相关企业申办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也便于我局做好后续的监督管理,现对我局有关免办CCC认证审批权限进行如下部分调整:
一、对于“为科研、测试所需进口的产品(不包括科研器材和设备)”免办CCC认证类型,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受理审批金额限制由原先“每个型号总金额≤5000美金”调整为“每个型号总金额10000美金”。
二、对于“维修单位为提供维修服务而进口的零部件”、“经销单位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而进口的零部件”及“最终用户为维修自用设备进口的零部件”三类免办CCC认证类型,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受理审批金额限制由原先“每个型号总金额≤2000美金”调整为“每个型号总金额≤5000美金”。
三、对于“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免办CCC认证类型,审批机构由原来的“整机生产厂在上海地区的,由上海检验检疫局认证处或检管处受理;非上海地区的,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受理”调整为“整机生产厂在上海地区的,由其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整机生产厂为非上海地区的,由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
调整后的须经我局网站“CCC入境验证特殊情况申请”进行网上申请的各类免办CCC认证具体受理机构和申办所需资料等详见附表。
即日起,对于被调整的部分,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按调整后的规定向上海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2006年1月1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认证处和检管处不再按原规定受理免办CCC认证审批。
上海检验检疫局
认证处
2005年12月7日
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线咨询电话
Tel:021-510955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