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进出口机电、电气商品检验指南
一、业务概述: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电气科主要负责电子电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入境检验和监督管理;出入境电池产品的备案及检验监管工作。具体负责的进出口商品范围:
(一)各种电机、电力变压器、开关柜等电工产品。
(二)传真机、复印机、显示器、移动通话设备等信息技术产品。
(三)继电器、断路器等电子电工产品。
(四)所有类型的一次电池及二次电池产品。
(五)家用电器产品。
(六)摄、录像机,录像编辑器、监视器等广播电视设备。
(七)其它电子、电工产品
二、办理程序:
(一)报检人携报检资料到我局顺义分局一楼报检大厅报检。
(二)报检人及时与我科检验人员联系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
(三)检验人员到检验地点实施检验并确定完毕时间。
(四)报检人到我局顺义分局一楼报检大厅取回检验结果。
三、报检资料:
(一)出境货物报检资料:
1.报检单
2.厂检单(正本)
3.合同(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5.装箱单(复印件)
6.其它
(二)入境货物报检资料
1.报检单
2.合同
3.发票
4.装箱单
5.提/运单
6.报关单
7.其它
四、办理时限:
出口检验一般为5个工作日,进口一般为10个工作日。
五、承办部门: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检验处
联系电话:(010)58619077、58619862(电气仪器科)
联系人:高辉、张晓龙
电池备案专题:
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备案申请人(制造商、进出口商或进口代理人等)在电池产品进口前应当向有关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出口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在电池产品出口前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具体步骤如下:
一、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备案申请人首先从下面的网址中下载“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和“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填写(其中备案书只填已知内容),填写完后存入3寸软盘,并将申请表打印,盖申请人公章。
二、备齐如下资料:
(一)备案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具体人名)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
(二)备案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进口/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进行汞含量声明。
(四)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必须提供正、负极化学反应方程式)、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说明。
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在线咨询电话
Tel:021-510955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