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C认证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使用说明的通知
各申请3C认证目录外相关单位:
从2012年4月10日起,浙江地区注册的企业(除宁波地区注册的企业除外)对申请3C认证目录外产品,即工作联系单的进口商品,企业除提供“进口验证商品凭证报检工作联系单”外,还应同时向通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一份“3C认证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http://cccwto.com/UploadFiles/2005429163815_348.doc),该声明为出具通关单的必备资料。
浙江省3C认证目录外产品(工作联系单)申请流:http://cccwto.com/1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