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2008年8月26日,上海吴淞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的公告 》(2008年第82号)以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虚拟口岸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为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两批入境货物办理了直通放行手续。这是国家局82公告和沪苏合作备忘录发布以来办理的首批入境直通放行货物,此前8月20日已有两批出口货物率先实施了直通放行,标志着上海检验检疫局直通放行、服务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进入到了实际运行阶段。
这两批货物为2个20英尺的集装箱,共计2955台冰箱压缩机,货值110553.73美元。由苏州检验检疫局园区办事处受理报检并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经上海吴淞海关通关。吴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验证了苏州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为企业办理了货物放行手续。
根据《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虚拟口岸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上海检验检疫局已和苏州检验检疫局相关机构开展直通放行试点。双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管理规定》,按照“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总体要求,以企业诚信管理和货物风险分析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实施直通放行模式,实现直通放行进出口货物“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此次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申报的两批货物,原本需要2至3天的货物检验通关流程被缩至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此举大大加快了口岸验放的速度,提高了检验检疫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了切实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