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上海世博物资检验检疫特殊要求
1、进境国家质检总局第83号令中所列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号公告和2004年第111号公告中规定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进境特殊物品检疫审批单》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进口旧机电和电器的,需要事先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世博园区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
3、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需附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等相关单证;其中,进境的动物、植物种子苗木及其繁殖材料需要实施隔离检疫。
4、进境宠物需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并接受隔离检疫。
5、进境食品需附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明等有关单证,进口保健食品还需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境化妆品需附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
6、进境世博物资如包装物为木质包装的,应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No.15)在入境前事先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