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2010年中国上海世界博览会物资检验检疫基本流程
1.备案
世博会组织者于世博会举办前持相关材料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检验检疫机构接受已备案核准的报检单位的报检。
2.审批
进境动物及其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繁殖材料和特殊物品,必须事先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检疫审批。
3.报检
世博物资入境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有关证单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4.检验检疫
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物品,视情况作退货、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处理;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及可能夹带有毒有害物质的进境物资及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物品,予以放行。
5.监管
作为暂准进境货物的,同时被依法列入检验检疫范围的世博会展品及其他展览用品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原状复运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对有关世博会的货物或物品进行监管。
6.核销
展览结束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将暂准进境货物的处置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书面说明并办理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