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要求公告2010年第26号
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http://www.cccwto.com/1825.html(2009年第33号)对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认证制度)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进行了调整和明确,现将认证制度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认证制度的名称为“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证书名称为:“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式样及认证标志见附件。
二、已发布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附件:
1.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式样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10126161743_628.doc
2.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标志式样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10126161831_350.doc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