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饰装修产品3C认证的重要通知
各有关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2月联合发布的2004年第6号公告:自2005年8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等)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05年8月1日后,国家认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2004年第6号公告对市场上销售的3C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为避免各相关企业因未及时取得3C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