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3C认证实施规则公告-2010年第27号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国家认监委本着“简化认证流程、降低认证费用、便利企业执行”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http://www.cccwto.com/1015.html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http://www.cccwto.com/1690.html(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修订说明及实施要求见附件。
附件:
1.电气电子类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doc(编号:CNCA-01C-020:2010)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10722104734_980.doc
2.电气电子类产品3C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doc(编号:CNCA-01C-017:2010)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1072210289_456.doc
3.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3C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要求及修订说明.doc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