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快热式热水器GB4706.11-2008标准换版变更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3C认证快热式热水器标准换版变更工作流程:
1.填写《3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8117154037_564.doc ,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21-51095580-807。
2.我处审核资料,如资料信息无误,我处传真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事项:
a.原3C认证证书原件(中、英)。
b.《3C认证变更申请表(书)》
c.产品描述报告
d.最近一次3C认证工厂检查/监督检查的报告(包括不符合整改报告)的复印件。
e.委托加工协议。(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时须提供)
f.原3C认证证书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g.变更3C认证快热式热水器的内容和相关资料。
h.其他所需要递交的文件。
(以上资料须一式四份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邮寄至我处。
3.我处收到快热式热水器3C认证变更申请资料后复核评定。
4.我处向申请人下发《3C认证证书变更收费通知》(传真或E-mail)
5.申请人根据《3C认证证书变更收费通知》汇款,并将汇款凭证回传至021-51095580-807。
6.我处确认款项到帐后,合格评定。
7.换发新标准相同证书编号的3C认证证书。
注意事项:
1、自2009年9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若在此期间申请人选择按旧版标准申请认证,则其应留有足够的时间以确保于2009年8月31日前获得认证证书)。
2、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http://www.cccwto.com/1607.html)并接受实验室依据标准差异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9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10年12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09年9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3C证书转换。
联系电话:021-5109558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