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语言教学广播系统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批复-国认证函[2006]9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确认湖南爱博公司的“智能语言教学广播系统”是否属于3C认证范围产品的请示》(桂质监报[2006]26号)收悉。“智能语言教学广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不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但该系统由豪华型一体化主机、播控专用液晶电脑、系统电源监护器等诸多设备组成,湖南爱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组装该系统时应采购通过CCC认证的设备。现将该系统的相关设备是否需要CCC认证明确如下:
1.豪华型一体化主机
该主机具有内置式多媒体网络,内置式智能化VCD/DVD影碟等装置,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音视频设备中其他收录(放)音组合机,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2.播控专用液晶电脑
该设备应由主机与液晶显示器两部分组成,这两部分属于目录内信息技术设备中,数字式数据处理设备及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3.网络管理器,系统电源监护器,多功能话筒及远程播音插口
上述设备依据现有的产品资料判定不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范围。其中,系统电源监护器具有断路保护的功能,应选购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断路器或熔断器组件。
4.智能教学单元
该单元由主控板,专业操作键盘,智能磁带卡座等组成。其中智能磁带卡座是具备自动放音,进带,倒带等功能的音视频播放、处理设备,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5.配套音箱,高性能智能音箱,豪华铝合金壁挂式智能音箱及全天候艺术假山/蘑菇智能音箱等
依据提供的资料判断上述音箱属于有源音箱(无源音箱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中36伏以上的,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有源音箱,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此复。
国家认监委
二○○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