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线桌面电话机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81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所属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联通、网通两家公司所推出的无线桌面电话机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请示(仪质技监稽函[200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联通公司推出的“DY98”型无线桌面电话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网通公司推出的“SCDMA PST101”型无线桌面电话机目前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
国家认监委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