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执行在即-小型轮式拖拉机何去何从
2007年第四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于日前结束,抽查结果将于11月底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后者选择适当时机予以公布。由此,小型拖拉机,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农机产品,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小型轮式拖拉机是最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拖拉机产品,尤其是皮带传动的小四轮拖拉机,从70年代开始成批生产以来,历经30多年而经久不衰,近几年,每年产销量都在80万台左右,目前还没有一个农业机械产品能与其媲美。
然而,这个极具特色的产品的管理较之其他行业,却比较松散。没有全国性的技术标准协会,在2005年以前也没有体现特色的标准,因此技术发展也比较缓慢,尤其是安全、能耗和人机工程技术应用都比较落后。由于技术上的不先进,2004年开始建立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农机补贴目录,也没有将这个产品列入其中。进入21世纪以来,连续6年国家监督抽查的样品合格率都在40%以下。2006年,农业部在农机质量安全普查项目中,为这个产品立了项,委托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对这个产品的安全质量进行普查。
为加强管理,国家将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对小型轮式拖拉机产品实施“3C”强制认证管理,认证的产品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结合鉴定检测岗位工作的实践,笔者对这个处于技术低端、不能享受政策补贴、且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非常高,却能够受到农民用户的认可、保持如此高的产销量的产品,在国家“3C”管理之后的发展前景如何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小型轮式拖拉机是指发动机功率在18.38千瓦(25马力)以下的四轮拖拉机,发动机与变速箱的连接方式有皮带(皮带传动)和齿轮(直传)两种。直传相对皮带传动,制造和装配精度高,动力传递效率高,价格也高一倍以上。皮带传动的机型价格便宜,占总产销量的80%以上,是小型轮式拖拉机的主体机型,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产品特色鲜明,深受农民欢迎
小型轮式拖拉机产品之所以有现在的发展,是因为产品特点符合国情、民情,适应农村的现状,体现农民的需求。所以,它既能承受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对其道路运输功能的“剥夺”,又能抵御大中马力拖拉机对其农田作业功能的冲击。
一方面,小型轮式拖拉机技术成熟,制造和使用维护成本低。小型轮式拖拉机的机型定型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已有30多年的生产历史,有很多生产配件和整机的企业,设计图纸、工装等多年不变,成本很低。进入这个领域所需技术和资金量都不高,零部件社会化程度非常高,整机厂可以实现100%外协供给,整机的制造成本低。一台皮带传动的小型轮式拖拉机有上千个零部件,需要钢铁1000千克左右,售价只有5千到8千元。中国农村的大多数农民都认同这个价格,愿意买,也买得起。由于其机型和零部件几十年来无变化,被农村中绝大多数机手、农机装备供销和农机维修系统熟悉,零部件供应网点多,维修方便,维修和养护价格低,使用成本低。
另一方面,驾驭容易,通过性能好,弥补了农村运力的需求。小型轮式拖拉机速度范围20~30千米/小时,车的长度只有2.8米左右,宽1.3米左右,有6~8个前进挡,两个倒挡,绝大多数没有驾驶室,在驾驶位置可以直接观测到前后轮,视野好,操作方便,它的行走系统能适应很差的道路条件,非常适宜在农户的房前屋后、田间等窄小、甚至泥泞的路面上行驶,能基本满足个体农民的农田作业和家庭的运力需求,深受道路等级低和没有交通工具地区农民的欢迎。因此,这类机型在很多地区,都从农田作业为主,转为家庭乘用和运输为主。
性能指标稳定,能满足基本作业需求
在产品的性能指标方面,小型轮式拖拉机长期以来的口碑一直不好,重要原因是国家监督抽查的样机合格率很低,2001年到2006年,国家监督抽查样机合格率分别为19.4%、38.8%、38.2%、51.2%、37.0%、40%。但在对抽查结果中反映农田作业能力的发动机功率下限、提升能力、牵引功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后,可以看到小型轮式拖拉机的作业能力指标并不差。
2004年以来连续3年的检测结果显示,小型轮式拖拉机安全性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噪声,除此之外,其他项目的样机合格率都在90%以上。也就是说,除了噪声指标以外,安全性能较好。对于噪声问题,由于多数农民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这类产品田间作业的特点,在购买和使用时,大多数都不关注噪声问题。
除了2006年最大提升力指标的样机合格率为66.7%以外,其他性能指标样机合格率均在85%左右,其中发动机最大功率为93%以上,最大牵引力达到95%以上,是比较高的,这说明小型轮式拖拉机的基本性能符合标准要求,也可以满足农民在农田和运输作业方面的基本需求。其中试验中严重故障和致命故障发生率为20%,这个指标是样机可靠性的考核指标,20%的发生率说明可靠性存在问题,但由于前述的农民机手和零配件供应体系对机型熟悉,维修方便,对可靠性形成了后期保障,在使用时矛盾就不尖锐了。
小型轮式拖拉机在农村中有着巨大的保有量和年增长量,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目前这类机型的状况与农机化发展要求存在差距,解决好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差距中明确的问题和建议
第一,安全防护和标识问题必须解决。从国家监督抽查中安全防护和标识合格率100%可以看出,这类产品出厂的安全防护和标识齐全。但从2006年普查得知,有40%被调查样机安全防护缺失,其中无飞轮防护罩18%,无排气管路防护18%,无后反光器24%。原因是制造成本过低,造成飞轮和排气管路防护罩的安装工艺性很差,拆卸一次后就很难安装。反光器材是纸质,使用一段时间就脱落了。提高安全防护装置的耐用性的技术是成熟的,关键是成本。目前在标准中需要规定耐久性要求,企业在实施中成本的提高可以从政策方面解决。
第二,要解决电启动问题。皮带式小型轮式拖拉机的原设计是人工手摇启动,但当时的功率只有8.8千瓦(12马力),启动力矩不大,摇把反转打手问题能控制,只需在说明书中提醒用户抓紧摇把即可。但目前功率已经发展到18.4千瓦(25马力)以上,启动力矩加大,有时需两个机手一起摇动,摇把反转打手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已有企业加装电瓶和启动电机,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价格偏高。2006年普查中对驾驶员年龄进行了调查,年龄40岁以上的占40.7%,在启动问题上,很多人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此这既是安全问题,也是人机工程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第三,噪声需要降低。目前,欧洲要求拖拉机驾驶员耳旁噪声要低于86分贝,我国要求95分贝,差距很大。由于农民对噪声不关注,在选购时没有要求,形成了企业在抽查中得过且过的局面。农民机手没有意识不等于噪声没有危害。国外研究证明,机手在90分贝的环境中能正常工作8小时,而在95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只能连续工作4小时,超出后就是非正常工作,出事故的机率将成倍上升。这与中央重视“三农”工作,建设和谐新农村及科学发展的要求距离较大。因此,解决噪声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化发展的要求。目前,在“3C”认证的要求下,小型轮式拖拉机生产企业对降噪问题都很重视,今年在“3C”检测中,有些企业为有效降低噪声,采取了加大机体遮护面积和在噪声源粘贴防振吸音材料等办法,取得了一定效果,能够通过检测。但如果将其落实到生产线上,将加大成本。对此应有政策上的支持,对通过技术改造使机型达到噪声要求的产品可以予以一定的经费补贴。
第四,加强监理工作,解决好管理问题。2008年5月1日,国家将实施小型轮式拖拉机的“3C”认证执法工作。目前,需对执法以后的监管工作进行落实,农民在购买非“3C”认证的产品后,如果只在村落周围使用,又没有上户要求,如何监管?如果这些无认证产品泛滥,对于经过“3C”认证的产品,就很不公平。因此,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建设,扩大监理覆盖能力,配合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严厉查处非认证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同时小型轮式拖拉机产品节能减排、更新和报废等问题的解决也有赖于农机监理体系职能及能力的落实。
第五,实施补贴,解决好政策问题。目前这个功率级的产品国外没有皮带传动,只有直联式,其设计和制造水平均很高,在园林和家用中的应用也很普遍。说明今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大型机械大面积推广应用后,小型轮式拖拉机以其鲜明的特色,在我国农业生产小面积作业、广大农村家庭园林作业和运输作业方面,仍然会有其一席之地。因此,从战略的高度来看,这个机型不能淘汰,而是需要提高。
建议将小型轮式拖拉机列入政府补贴目录,但需采取比较特殊的补贴方式。建议将对技术和质量水平提高的要求项目化,如后反射器应采用灯具等永久性材料、采用电启动、机型为直联式等等都列为项目,对不同的投入实施不同金额的补贴,目的是将技术进步所带来的价格上的“劣势”抵消,让农民花基本同样的钱能买上技术和质量水平更高的产品,促进这类机型技术上的更新换代,适应农机化发展对机具安全性、可靠性和适应性的需求。
由此可见,小型轮式拖拉机的“3C”认证执法工作实施以后,仍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但若要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机化的要求,企业面临着提高制造水平和强化人机工程设计的艰巨任务。同时政府应在政策和经济上给予适当支持,并强化管理,使小型轮式拖拉机在未来的若干年间,有一个质的飞跃,能够与国外类似产品媲美,在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