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名牌產品標誌備案
企業新增子公司、分公司或委託其他企業加工的產品只要品質檢測合格,符合備案要求,進行備案後,就可以使用中國名牌標識。首先須經所在省級品質技術監督局對備案檔審查同意後,將備案檔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品質司,品質司對上報的書面材料進行復審確認後,對備案內容進行公佈。新增子公司、分公司或委託加工的企業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誌必須注明生產企業的廠址、廠名和聯繫電話。
需要提供的備案檔:中國名牌產品申請檔、省級以上產品品質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營業執照、商標委託使用合同、產品規格清單以及聯繫人、郵編、電話、傳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