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電視地面廣播國家標準頒佈
該標準將於2007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備受各界關注的數位電視地面傳輸標準終於浮出水面。
該標準是由國家組織的數位電視特別工作組負責起草,由全國廣播電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並測試,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
此前,2001年國家數位電視專項工作會議針對國內提出的數位電視地面傳輸方案進行徵集。
此次頒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支援高清晰度電視、標準清晰度電視和多媒體資料廣播等多種業務,滿足大範圍固定覆蓋和移動接收需要。該標準實現了關鍵技術創新,形成了多項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技術,突破性的取得了單、多載波調製技術的融合,是我國自主創新的一項新的重要成果。基於該標準的系統性能好、頻譜利用率高、可擴展性強,適應我國城鄉不同應用需求。
數位電視地面廣播系統是國家廣播電視技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衛星數位電視廣播系統和有線數位電視廣播系統以及輔助系統協同為受眾提供全面的覆蓋,是我國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網中的重要部分。目前地面數位電視廣播主要有三種接收方式:地面固定接收、移動接收和手持設備接收,我國數位電視地面標準主要適用於前兩種接收方式,而針對手持接收將專門制定手機多媒體廣播標準。
業內人士認為,標準頒佈以後,首要任務是在現有地面類比電視廣播的基礎上,整體轉換成數位電視廣播;一方面是類比電視在播出,另一方面數位化也在同播,最終逐步實現由模擬到數位化播出的整體轉換。另外,在有條件的城市地區,開展移動車載數位電視廣播業務。
該標準的出臺對整個產業鏈等都將起到帶動作用,未來幾年整個規模將在萬億元級別。目前全球約有14億台電視機,其中我國超過4億台,除1.12億戶有線電視用戶外,其他都是數位電視地面傳輸標準的潛在用戶,再加上車載移動電視等用戶,規模更為龐大。該標準的正式頒佈,將推動我國廣播電視事業快速、有序地向數位化過渡,促進我國電視產業的優化升級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