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搜索方式:  

 
關於掌上型電動工具3C強制認證標準換版公告-國家認監委

關於掌上型電動工具3C強制認證標準換版公告-國家認監委

關於掌上型電動工具3C強制認證標準換版公告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年第18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准發佈公告2005年11號(總第85號),木銑和修邊機產品強制性認證所適用的GB3883.17-2005(《掌上型電動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木銑和修邊機的專用要求》)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將於2006年8月1日開始實施。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各指定認證機構、實驗室應按照修訂後的新版標準及其所對應的GB3883.1-2005(《掌上型電動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國家標準對木銑和修邊機產品實施認證和檢測工作。原認證適用的GB3883.17-1993(以下簡稱舊版標準)國家標準自動廢止。

為了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於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2005]18號)中的有關規定,現將強制性產品認證中木銑和修邊機產品執行新版標準有關的事項和要求公告如下,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一、2006年7月31日前,各有關指定認證機構、實驗室可根據申請人的意願,按老版標準或新版標準實施認證、檢測工作。

二、自2006年8月1日起,各有關指定認證機構、實驗室必須採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檢測工作。

三、由於新版標準與舊版標準存在差異,對於已經獲得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證書持有人應於新版標準實施後、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證書的申請並依據新版標準完成樣品檢測工作(但最晚不應遲於200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已獲舊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產品,在下一次跟蹤檢查後未取得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認證機構應註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3C認証推荐文章
3C認証熱點文章
Tel :+8621-51095580-803
Fax :+8621-510955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