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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公告2006年第3號

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公告2006年第3號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公告

2006年第3

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

為規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評價原則,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評價通則。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組織成立專業委員會,依據本評價通則的要求,對申報產品進行評價。

一、資格審查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和各專業委員會對申報企業的評價資格進行審查。

(一)申報條件審查。申報企業的申報資料中,凡是達不到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條件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商標審查。申報產品的注冊商標,凡是首次註冊在中國境內的,包括港、澳、臺地區,可以參加評價。申報產品的注冊商標首次註冊在中國境外的,或申報產品的注冊商標是國外商標與中方聯合品牌的,不參加評價。
(三)市場准入條件審查。申報產品凡是列入“安全認證管理”(3C認證)、“生產許可證管理”、“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管理”、“出口品質許可證管理”、“出口食品衛生註冊登記管理”以及“食品品質安全市場准入管理”的產品,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取消參評資格。
(四)產品品質審查。近三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參評資格:
1.被省級以上品質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的;
2.出口商品檢驗不合格的;
3.出口產品因品質問題造成較大損失遭到外方索賠的;
4.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品質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五)環境保護審查。對高污染行業,沒有取得環境體系認證的,或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取消參評資格。
(六)其他方面的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參評資格:
1.近三年內有兩年或兩年以上經營性虧損的;
2.2005年當年經營性虧損的;
3.企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資料的審查

各專業委員會根據統計、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省級公示反映的問題和核查的結果對申報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查。

(一)審查內容
1.對企業申報資料與其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2.對銷售額與納稅額,特別是交納國稅額的情況進行審查。
3.對多個生產廠家的企業,重點審查中國名牌產品申請表“表3—申報產品近三年銷售量銷售額基本情況表”的真實性,及其和表2有關內容的一致性。
(二)資料不實處理
1.企業偽造證明材料、虛報資料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2.申報資料存在較小誤差、申報資料之間存在矛盾的,專業委員會可以在報名推委秘書處同意的前提下,根據有關部門出具的權威資料對該資料進行修正,依據修正後的資料進行評價打分。
三、評價打分
(一)總分數
中國名牌產品評價主要根據申請表“表2-企業申報及綜合評價表”所填資料進行打分。評價總分為1000分。其中“市場評價”350分,“品質評價”300分,“效益評價”150分,“發展評價”200分。
(二)市場評價(350分)
1.進行顧客滿意度測評的部分消費類產品的市場評價。這些產品包括殺病毒軟體、移動通信手持機(GSM、CDMA)、含乳飲料、焙烤食品(餅乾、月餅)、飲料(瓶裝飲用水、植物蛋白飲料)、速凍主食品(餃子、湯圓)、調味品(醬油、食醋)、兩輪自行車、電飲水機(壺)、電動剃鬚刀、鋼琴、化妝品(洗髮水、護髮素、護膚霜、花露水)、電熱毯、男西服套裝、羊毛衫、建築及衛生陶瓷等16類產品。市場評價分值分配:
(1)申報產品銷售額(量),滿分270分;
申報產品銷售額(量)=申報產品國內銷售額(量)
+α×申報產品品牌出口額(量)
α:出口係數
(2)顧客滿意度(含品牌知名度),滿分80分;
2.不進行顧客滿意度測評的產品市場評價。這些產品共有76類。市場評價分值分配:
申報產品銷售額(量),滿分350分;
申報產品銷售額(量)=申報產品國內銷售額(量)
+α×申報產品品牌出口額(量)
α:出口係數
(三)品質評價(300分)
1.實物品質水準總分150分。
(1)申報產品採用的標準及標準水準,滿分30分;
(2)申報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滿分120分。
2.品質保證能力總分150分。
(1)企業獲國家品質管制先進企業,25分;
(2)企業獲得省級品質管制獎,10分;
(3)企業獲得中國馳名商標,15分;
(4)產品獲得省級名牌產品稱號,10分;對重新評價的產品,已獲得中國名牌產品稱號的,視同省級名牌產品,10分;
(5)企業通過環境體系認證,15分;
(6)企業通過HACCP體系認證,10分;
(7)申報產品獲得節能產品認證,15分;
(8)企業員工獲得品質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數情況,滿分10分;獲證人數與從事品質工作的人數的比例,滿分5分。
(9)專職從事品質工作的人數占企業總的職工人數比例,滿分5分;
(10)企業售後服務網點建設、“三包”情況以及對消費者(用戶)意見處理情況,滿分10分;
(11)根據行業不同特點,企業獲得其他與申報產品有關的認證,例如:《測量管理體系》認證、GMP認證、QS9000認證或《國家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等,每項可加5分,滿分20分。對沒有開展HACCP認證、節能產品認證的行業,可在其他項目加分,也可增加“品質保證能力”項目。
(四)效益評價(150分)
1.企業納稅狀況總分110分。
(1)企業納稅總額,滿分40分;
(2)申報產品納稅額,滿分70分。其中國稅50分,地稅20分。
2.成本費用效益水準(工業成本費用利稅率),滿分20分。
3.總資產貢獻水準(總資產貢獻率),滿分20分。
(五)發展評價(200分)
1.企業新產品產值率,滿分10分;
2.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總的比重,滿分10分;
3.企業規模水準,滿分20分;
(1)企業總資產規模,滿分10分;
(2)企業總銷售額,滿分10分;
4.申報產品獲得專利情況,滿分80分;
5.申報產品獲得科技進步獎情況,滿分30分;
6.企業參與行業、國家以及國際標準制定的情況,滿分20分;
7.企業擁有國家級、省級技術中心情況,滿分20分;
8.企業擁有博士後流動工作站的情況,滿分10分。
(六)評價打分方法
各專業委員會根據評價通則的要求,按照行業特徵及產品特點,制定出每類產品的具體評價細則。評價細則規定每一項指標不同情況的得分,有些指標採取分段計分法,有些指標採取連續計分法。有些指標需確定門檻和基礎分。評價細則經名推委秘書處審核通過後生效。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不得臨時增減評價項目。
(七)公開徵詢意見
今年將對初選的中國名牌產品通過網上公示的辦法,請廣大消費者進行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確定中國名牌的參考。

四、提出建議名單

(一)各專業委員會按照評價細則對經過審核符合條件的申報中國名牌產品的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按本評價通則第3款要求進行評價打分,並按總分數進行排序。
(二)撰寫評價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介紹本專業委員會接收企業申報材料情況,包括申報材料的數量、資格審查、資料審查等情況。
2.說明本專業委員會評價打分過程,對一些重要問題的處理情況和意見。
3.按照名推委秘書處提供的有關格式,附上各參評企業四大指標的得分和總的得分。
4.提出本專業委員會建議的中國名牌產品初選名單和理由。
(三)名推委秘書處將各專業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匯總分析後,提交名推委全體委員會審議確定初選名單。初選名單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並在一定期限內徵求意見。經過廣泛徵求意見確定的名單再次提交名推委全體委員會討論,經名推委全體會議審議後,確定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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