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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薦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專家人選的通知-名推委秘函[2006]6號

關於推薦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專家人選的通知-名推委秘函[2006]6號

關於推薦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專家人選的通知

名推委秘函[2006]6

關於推薦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專家人選的通知

有關部門、行業協會、質檢中心:

    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為了做好2006年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決定聘任有關專家,組建相應的專業委員會。請你單位根據業務管理範圍,針對列入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目錄,提供專家人選名單。名推委在推薦名單中選出符合要求的專家,隨機抽選構成專業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一、推薦的專家必須思想品德好,業務素質高。能夠自覺遵守《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嚴格執行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十嚴禁”的通知》(見附件)的要求。

二、專家人選包括:(1)品質方面的專家;(2)市場方面的專家;(3)熟悉行業發展的專家;(4)檢測方面的專家;(5)其他方面的專家。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每類產品提供10名專家人選,質檢中心每類產品提供5名專家人選。

三、專家人選不得在今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企業中任職。

四、根據評價工作紀律的要求,請你單位對推薦專家人選的名單嚴格保密。

五、專家推薦表可到國家質檢總局網(www.aqsiq.gov.cn)、中國品質監督業務平臺網(www.cqs.gov.cn)及中國名牌網(www.chinamp.org)上下載填報,同時請將表格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於7月3日前傳真併發電子郵件至名推委秘書處。

六、聯繫人:

楊穎電話:82262049傳真:82260120
電子郵件:gaoyong@aqsiq.gov.cn
善金英電話:82028175(兼傳真)
電子郵件:shanjinying@cfie.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嚴格執行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十嚴禁”的通知》

附件2:2006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專家人選推薦表(請下載)

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國質檢質函[2005]570

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嚴格執行中國名牌產品

評價工作“十嚴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品質技術監督局,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其他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嚴格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不搞終身制,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原則,現特重申評價工作“十嚴禁”的規定。

一、嚴禁質檢系統有關單位、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名推委)組成單位以及有關仲介組織借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的名義,搞各種形式的宣傳、贊助、排序、推薦等活動,禁止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二、嚴禁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接受申報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的禮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到申報企業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三、嚴禁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參加可能影響評價公正性的宴請、娛樂等活動。

四、嚴禁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在中國名牌產品評價期間,到申報企業考察、諮詢、講課。

五、嚴禁參與評價的專業委員會成員向外公開本人和其他評價人員的身份,不得以此身份為個人和所在單位謀取利益。

六、嚴禁與申報企業有關的、可能會影響評價公正性的人員參與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

七、嚴禁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違反保密協定,洩露有關評價資訊。

八、嚴禁洩露參評企業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

九、嚴禁參與、庇護申報企業弄虛作假,嚴格審核申報材料、資料,保證評價的客觀性、公正性。

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

    “十嚴禁”適用於在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單位及其個人。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指名推委委員、各專業委員會成員、有關行業協會工作人員和名推委秘書處工作人員。評價期間指從中國名牌產品開始申報到評價結束。對於違反“十嚴禁”的單位,屬質檢系統的,按照質檢總局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屬名推委成員單位的,取消其名推委成員單位資格。對於違反“十嚴禁”的個人,取消名推委委員資格或評價工作資格。涉嫌違紀、違規、違法的,移送有關單位處理。

〇〇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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