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啟用3C-CCC認證規範防盜報警系統的市場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中國已成為全球汽車消費增長最快的國家。然而,汽車的使用安全及防盜安全問題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據悉,全國第一家汽車防盜報警系統產品日前已通過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作為全國首家通過汽車防盜報警系統產品3C認證的是,廣州市雄兵汽車電器有限公司,其主要生產汽車防盜報警系統、汽車中央控制門鎖、倒車雷達等汽車電子產品,是我國最大的汽車防盜報警系統及中控電裝產品專業生產廠商之一,已有12年的汽車防盜產品的生產經驗。年汽車防盜系統生產能力可達100萬台,產品遠銷世界50多個國家及地區。雄兵汽車電器有限公司集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在同行業內率先通過了由世界最高權威認證機構“瑞士SGS”授予的 ISO9001國際認證及全球五大汽車生產廠認可的TS16949國際認證,產品通過了美國聯邦政府FCC、歐共體CE等多項認證。有十多種產品和技術獲得國家專利。已成功為國內外多家汽車製造廠家提供產品配套和服務。
CCC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中國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法規。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誌,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另據調查,我國現有汽車防盜器生產企業近100家,主要集中在廣州、中山、深圳等地,大部分為中小型私人企業,多採用手工插接的生產工藝,年產量350萬台,產值約7個億。目前北京市場上至少有50個品牌,以外埠產品為主,月銷量為3-5萬台。目前防盜器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防盜器自身品質不過關,企業規模較小,生產設施不夠完善,加工工藝粗糙。 隨著北京市機動車擁有量的快速增長,汽車防盜器的安裝日益普及。目前,市場上汽車防盜器產品主要有單向和雙向防盜器兩大類。單向防盜器由遙控器向主機發出指令,市區控制距離一般在 為進一步淨化和規範汽車防盜器市場,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汽車防盜器誤報擾民的專項治理,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按照市政府專項治理工作的要求,近期對我市生產、銷售的汽車防盜器進行了產品品質監督抽查。承擔此次抽查檢驗任務的是北京市產品品質監督檢驗所。檢驗依據GA2-1999《車輛防盜報警系統 小客車》和《2004年三季度防盜器產品監督抽查檢驗細則》進行。檢驗項目包括探測要求、控制要求、設置警戒/解除警戒要求、告警信號、止動要求、電源要求、檔提供要求、電氣試驗、標誌與標記、電磁相容性等十項。本次抽查共涉及北京3家生產企業和40家經銷單位的50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為36%。
抽查中發現的品質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告警信號不合格。部分產品報警時間遠遠超出標準規定的25秒,有的產品甚至超過了200秒,防盜器一旦被觸發,將會造成嚴重的誤報擾民。
2、電磁相容性不合格。標準規定:“在30-1000MHz範圍內進行掃頻試驗,樣機處於警戒狀態,試驗期間不應報警”。但抽查中發現在30-1000MHz頻率範圍內進行掃頻試驗時,部分產品在多個頻點出現誤報警,有的甚至長鳴不止,直至出現死機。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缺少EMC設計,未採取必要的抗干擾措施;二是企業規模小,無完備的檢驗手段,不能進行相關的摸底試驗。此類品質問題占到了不合格產品總數的75%。
3、電氣試驗不合格。標準中規定:“對主機電源線以相反極性施加13V±0.2V、歷時1min。可更換燒壞的保險。試驗後仍能滿足基本試驗中的要求”。但在試驗操作過程中個別產品主機冒煙,喇叭驅動管燒毀,整機性能下降或喪失。主要是因為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採用低價劣質器件,減少了必要的保護電路,導致該產品在安裝時造成防盜器的損壞,甚至引發車輛火災。
抽查結果表明,隨著汽車消費市場的日漸繁榮,極大地帶動了汽車防盜器的生產與發展。導致生產企業在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加市場份額的同時,縮短了新產品的研發週期,部分產品在未經過嚴格的定型試驗和可靠性試驗的情況下倉促投產,從而造成了設計上的缺陷,致使品質較差的產品流入市場;另一方面,由於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生產企業片面追求價格優勢,普遍採用質次價低的器件或以降低產品性能為代價的辦法來減少生產成本;更有甚者,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生產大批品質低劣的產品,這些行為是導致汽車防盜器品質下降的直接因素。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4年第62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現決定對入侵探測器、防盜報警控制器、汽車防盜報警系統和防盜保險櫃(箱)等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見附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錄內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誌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託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託。
附件:實施CCC-3C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