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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GB 6675-2003概述

《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GB 6675-2003概述

《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GB 6675-2003概述

玩具的安全規範-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概述

    玩具行業是世界性的大行業。我國政府非常重視玩具行業的發展,目前,在輕工出口產品中僅次於皮鞋類產品,列第二位元。同時,我國政府也非常重視玩具產品的安全。自1986年發佈了等同採用國際玩具工業委員會編制的ICTI—80《國際玩具安全自發標準》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6675—1986《玩具安全》以來,共發佈了10個國家標準、19個行業標準,建立了較健全的玩具安全與品質標準體系。十幾年來,這些標準特別是作為玩具安全的“綱領性”標準GB 6675—1986,對提高、保證我國玩具安全品質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科技水準日新月異的提高、我國玩具行業不斷的發展壯大及與國際玩具業越來越密切的交流合作,新的科研成果和製造技術在玩具業的應用,我國玩具業的技術和製造水準迅速提高、新玩具產品層出不窮、高科技玩具產品已成為發展的主流,行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

    為了更好地保護廣大兒童的身心健康、盡可能地減少不安全、劣質的玩具對兒童的傷害,提高我國玩具標準的水準,使其與國際標準同步,我國以技術法規的形式頒佈了於2004年10月1起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新標準)。由於新標準與老標準的依據不同,且時間跨度較大,相比起來,無論在技術要求/指標,還是編寫格式等方面,新標準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一、標準的性質

    新標準是我國以標準形式發佈、實施的技術法規試點專案之一,是強制性實施的。適用於在我國生產並銷售的所有玩具(含贈送、試用及進口),即不符合本標準的玩具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二、新標準的總體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

    新標準總體結構分為正文和附錄兩大部分。

    新標準正文中新增了第6章“實施與監督”、第7章“法律責任”

    新標準附錄分為規範性附錄和資料性附錄,同時增設了2級附錄。

    新標準的編寫,既符合GB/T 1.1的要求又在格式上有所突破。

    三、新標準各部分的性質、主要內容及關係

    1. 各部分的性質及主要內容

    (1)正文的性質及主要內容

    正文全部為規範性內容。共分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檔、總則、技術要求、檢驗、實施與監督、法律責任和其他,共8章。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 適用範圍
 
    新標準適用於所有的玩具,即設計用於或預定用於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所有產品或材料。除非另有特殊申明,新標準不僅適用於任何在市場上銷售的玩具(含試用和免費贈送的玩具)及生產並供境內銷售的玩具,而且適用於通過可合理的預見的正常使用和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測試後的玩具。

    ② 總則

    明確指出了,新標準的性質是強制性安全通用技術規範;目的為兒童在正常使用和可預見的合理濫用下,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玩具本身的某些缺陷給兒童造成傷害;在兒童正常玩耍時,玩具應保證玩耍者及第三者的安全或健康。同時,強調了新標準不能、也不會免除家長選擇合適玩具的責任,也不能免除家長在不同年齡兒童接近/玩耍同一玩具的監管責任等。

    ③ 技術要求

    新標準正文的技術要求對絕大多數技術指標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包括機械和物理性能(共28項條款)、燃燒性能(共6項條款)、特定元素的遷移(共2項條款)、玩具標識和使用說明(共1項條款、涵蓋新標準中所有相關要求和GB 5296.5—1996標準),共四部分內容。

    ④ 實施與監督

    規定了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和實施的要求、途徑和方法。明確了“安全認證”或“生產許可證”為標準實施的途徑。

    ⑤ 法律責任

    明確了違反本標準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2)附錄及其性質、主要內容

    附錄部分共3個一級附錄、10個二級附錄,分為規範性附錄、資料性附錄兩部分。

    ① 規範性附錄
 
    與標準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的、要聲明符合新標準而應遵守的、其內容是構成標準整體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的規範性附錄,共3個一級附錄、3個二級附錄,具體如下:

    附錄A(規範性附錄)機械和物理性能;

    附錄B(規範性附錄)燃燒性能;
 
    附錄C(規範性附錄)特定元素的遷移;

    附錄A.A(規範性附錄)電池動力玩具;

    附錄C.A(規範性附錄)1,1,1-三氯乙烷酸度測試方法;
 
    附錄C.B(規範性附錄)測試用篩規要求。

    其中,附錄A、附錄B、附錄C三個一級附錄分別等同採用國際標準化組織發佈的ISO 8124-1:2000《玩具安全  機械和物理性能》、ISO 8124-2:1994《玩具安全  燃燒性能》、ISO 8124-3:1997《玩具安全  特定元素的遷移》標準。其主要內容為:
 
    給出新標準使用的術語和定義。

    規定了,除標準正文中已規定的“類似仿真武器玩具”具體技術要求/指標外,有關機械和物理性能、燃燒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的具體技術要求/指標。

    規定了,除正文中已規定的“類似仿真武器玩具的檢驗”和“玩具使用說明的檢驗”的測試方法外,有關機械和物理性能、燃燒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的其他各項檢驗的測試方法。

    ② 資料性附錄
 
    有助於正確理解或使用標準起輔助作用的資料性附錄共7個二級附錄,具體為:

    附錄A.B(資料性附錄)玩具年齡分組指南;

    附錄A.C(資料性附錄)安全標識指南和生產廠商標記;

    附錄A.D(資料性附錄)連接在童床或遊戲圍欄上的玩具的設計指南;

    附錄A.E(資料性附錄)基本原理;

    附錄A.F(資料性附錄)聲響玩具;

    附錄C.C(資料性附錄)測試試樣可遷移元素分析的程式選擇圖框;

    附錄C.D(資料性附錄)背景情況和理論說明。

    這些附錄給出了標準中重要規定的依據和對專門技術問題的介紹、某些條款的參考資料、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及示例等。如忽略對資料性附錄的正確理解與使用,或將這些重要的資料性附錄與標準正文和規範性附錄割裂開來,則許多標準技術要求條款在理解和使用時就會產生偏差,甚至產生誤解。

    2. 正文與規範性附錄中“技術要求”的關係

    新標準正文中,除對“類似仿真武器玩具”作出了具體規定技術要求/指標外,其他各項技術要求只進行了原則規定,其具體技術要求分別在規範性的“附錄A(規範性附錄)機械和物理性能”、“附錄B(規範性附錄)燃燒性能”、“附錄C(規範性附錄)特定元素的遷移”中分別作出規定。同時正文中規定,玩具使用說明必須同時符合新標準的相關要求和強制性國家標準GB5296.5—1996《消費品使用說明  玩具使用說明》的要求。

    3. 正文與規範性附錄中“測試方法”的關係

    新標準正文中,除規定了“類似仿真武器玩具的檢驗”和“玩具使用說明的檢驗”的具體測試方法外,其他各項檢驗的測試方法均在規範性的“附錄A(規範性附錄)機械和物理性能”、“附錄B(規範性附錄)燃燒性能”、“附錄C(規範性附錄)特定元素的遷移”中分別作出了規定。

    四、新標準的依據與水準

    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的“附錄A(規範性附錄)機械和物理性能”、“附錄B(規範性附錄)燃燒性能”、“附錄C(規範性附錄)特定元素的遷移”分別等同採用了國際標準化組織現行的玩具安全標準ISO 8124-1:2000《玩具安全  第1部分:物理和機械性能》、ISO 8124-2:1994《玩具安全  第2部分:燃燒性能》和ISO 8124-3:1997《玩具安全  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另外,結合我國的國情,保留了老標準GB 6675-1986標準有關玩具手槍的限制規定,並將其完善為“4.28類似仿真武器玩具”。因此,高起點地與國際水準接軌使新標準更具先進性、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五、新標準的作用與意義

    1. 更有效地保護兒童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新標準對產品生產、儲運和使用中的安全、衛生要求及其測試方法做出更為全面、科學、嚴謹的規定,新標準的有效實施能更有效地確保向消費者提供的產品是安全衛生的。

    2. 全面提升我國玩具標準體系的水準

    由於新標準是玩具各類玩具的通用安全標準,其他與GB 6675標準相關的強制性標準等均應進行相應的修訂。從而大幅度地提升了我國玩具標準的整體水準,並與國際標準的水準接軌。

    3. 促進玩具行業發展

    隨著新標準的實施,將大幅度提升我國玩具產品的安全品質;有利於進一步擴大我國玩具產品出口,提高我國玩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並可對我國玩具市場設置合理的保護。

    4. 規範玩具市場,有效保護消費者

    新標準的強制性實施與市場准入制度的建立,將使我國的玩具市場得到進一步的規範,有效地保護我國廣大少年兒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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