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刷模壓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中強認產品標誌技術服務中心:
為了進一步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標誌的管理工作,統一規範CCC認證獲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行印刷/模壓CCC標誌的使用和審批,國家認監委決定對企業自行印刷/模壓CCC標誌的審批內容調整如下,請你中心遵照執行。
一、關於企業自行印刷/模壓CCC認證標誌批准書有關內容的調整
(一)關於CCC工廠代碼資訊的調整
1.自
對於上述安全玻璃、輪胎、汽車零部件、摩托車零部件、電線電纜產品,你中心應按照獲證產品、獲證證書及發證機構三者一一對應的原則,對CCC認證的工廠代碼資訊進行嚴格審核,並在批准書內容中加以注明。
2.為確保CCC認證工作的延續性,對本決定通知之日前你中心已核准的包含CCC認證工廠代碼資訊的批准書,可繼續使用至2006年的年審日期。在年審時,按照本決定的要求,統一進行更換,但不再額外收取費用。
3.批准書中的工廠代碼資訊,僅作為指定的認證機構和你中心對工廠的識別資訊,不是行政執法依據。
(二)關於批准書中相關資訊內容的調整
為進一步完善對批准書的管理,自
二、關於印刷/模壓CCC認證標誌使用方式的統一
為方便獲證企業,自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