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年第1號公告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局令[2005]第67號),國家認監委負責定期公佈有機產品產地(基地)環境檢測、產品樣品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有機產品檢測機構)名錄。為此,國家認監委下發了《關於公佈有機產品檢測機構名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認辦注函[2005]82號),對從事相關檢測的檢測機構名錄公佈程式作出具體規定。現將已經審核的第一批有機產品檢測機構名錄公佈如下。
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在對外分包檢測業務時,應當從上述名錄中選取檢測機構。在簽署分包業務前,應注意核對其計量認證證書或實驗室認可證書是否真實有效;分包的檢測項目,應當在計量認證或實驗室認可的範圍之內。
附件: 《第一批有機產品檢測機構名單》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