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第34號公告
GB/T15579.5-2005《弧焊設備安全要求 第五部分:送絲裝置》和GB/T15579.7 -2005《弧焊設備安全要求 第七部分:焊炬(槍)》(以下簡稱新標準)已於2005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JB/T9533-1999《焊機送絲裝置:技術條件》、JB/T9526-1999《TIG焊焊炬技術條件》和JB/T9532-1999《MIG/MAG焊焊槍技術條件》(以下簡稱舊標準)廢止。
自2005年12月1日起,在對焊機送絲裝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槍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時,採用GB/T15579.5-2005、GB/T15579.7-2005進行樣品檢測,《電氣電子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 電焊機》(編號:CNCA-01C-015:2001)中規定的舊標準JB/T9533-1999、JB/T9526-1999和JB/T9532-1999停止使用。
舊標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以下簡稱證書)持有人應於新標準實施之日起、下一次工廠跟蹤檢查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標準證書的申請並依據新標準進行樣品檢測,檢測合格後,換發新標準證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新標準證書的,舊標準證書自動失效。
2005年12月1日前已經出廠銷售、進口的符合舊標準要求的獲證產品,無需獲得新標準證書。
特此公告。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