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搜索方式:  

 
北京口岸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進口產品特殊處理工作指南

北京口岸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進口產品特殊處理工作指南

北京口岸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進口產品特殊處理工作指南

      根據認監委2005第20號公告要求,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規範、有效的進行,對小批用於生產和生活消費的進口產品確因特殊用途或因特殊原因而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可申請特殊處理程式。

一、申請要求

申請特殊處理程式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正式申請書

1.申請人及生產廠名稱及地址、申請人及生產廠有關介紹、說明;

2.申請產品的特點;

3.未取得認證的原因、理由並提供證明這種原因、理由的證據(如海關手冊等);

4.說明申請產品的名稱、商標、數量、規格/型號,如果產品有序列號需提供產品序列號(如數量較多,請附細表。);機動車產品須提供車輛VIN號和發動機號(如數量較多,請附細表。);

5.對該產品的安全性能作出保證,自我聲明對該產品在生產或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問題負責;如用於銷售,還應提供維修服務承諾;

6.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並承諾協助國家認監委或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資料真實性、合法性的調查。

(二)申請人工商營業執照的影本。

(三)產品符合性聲明,聲明該產品符合哪些安全標準要求。

(四)進口許可證(如該產品需進口許可證,影本即可)。

(五)配額證明(如該產品需配額證明,影本即可)。

(六)商業合同(影本即可),海運提單、裝箱單、發票及其他官方證明等說明性文件。

(七)其他所需的材料。

二、受理程式

(一)北京檢驗檢疫局對申請人提供的以上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審核合格的予以初次受理。

(二)北京檢驗檢疫局將初審材料報認監委,同時抄報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

(三)認監委及質檢總局會簽審核通過的,由北京檢驗檢疫局通知申請人正式受理。

(四)申請正式受理申請的由北京檢驗檢疫局按抽樣原則進行取樣封樣,申請人在北京檢驗檢疫局的監管下將所封的樣品送達指定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驗室進行檢測,檢驗完畢後,由申請人自行取回試驗樣品。

(五)檢測結果和相關資料送認監委及質檢總局會簽,合格的接受報檢,不合格的由北京檢驗檢疫局向申請人出具不合格通知書,一律退運出境或由申請人申請並經北京檢驗檢疫局同意後在檢驗檢疫機構監管下進行銷毀。

(六)對檢測合格的產品北京檢驗檢疫局按照入境驗證管理辦法進行產品的後續管理工作。

(七)對檢測合格符合特殊處理程式要求的進口產品直接交付最終用戶,或在申請的特定區域內銷售和使用,不得轉運到其他區域銷售。

三、監督管理

(一)對於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未遵守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送樣、接受監管的申請人停止受理其申請。

(二)檢測結果及相關產品資訊由認監委建立基本資料庫並在認監委網站上予以公佈。

(三)涉及執行特殊處理程式過程的申訴、投訴工作由認監委法律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四)認監委及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對特殊處理程式的執行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CCC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在線諮詢電話

Tel:8621-51095580-83

 

3C認証推荐文章
3C認証熱點文章
Tel :+8621-51095580-803
Fax :+8621-510955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