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CCC-3C認證受理熱點問題解答
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CCC-3C 認證受理熱點問題解答
編者按:2005年9月12日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2005年第137號公告,將汽車行駛記錄儀列入我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目錄。該產品2005年12月1日 起開始受理認證。自2006年12月1日 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2005年10月10日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2005年第28號公告,正式發佈了《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CNCA-02C -066:2005),自2005年12月1日 起施行。為便於相關企業理解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的CCC強制性認證工作及儘快申請認證,認證中心綜合部對相關熱點問題進行了彙集解答,供參考。
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CCC-3C認證受理熱點問題解答
一、什麼是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各國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技術法規。強制性產品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誌,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在推動國家各種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貫徹、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打擊假冒偽劣行為、促進產品的品質管制水準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具有其他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優勢。認證制度由於其科學性和公正性,已被世界大多數國家廣泛採用。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國家,政府利用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作為產品市場准入的手段,正在成為國際通行的作法。
二、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直接法規依據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第二十八條 為了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的,應當經過認證並標注認證標誌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必須經過認證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統一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式,統一標誌,統一收費標準。
三、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技術規範主要是什麼?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發佈了《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CNCA-02C -066:2005)。
四、認證實施規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適用範圍、 認證模式、 認證的基本環節、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認證證書的有效性和認證產品的變更、認證證書的暫停、註銷和撤銷、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收費;並以附件方式列出:認證單元劃分原則、認證檢測專案和檢測依據、認證工廠品質保證能力要求。
五、怎樣理解認證實施規則規定的認證範圍?
安裝在如下車輛上的對車輛行駛速度、時間、里程以及有關車輛行駛的其他狀態資訊進行記錄、存儲、顯示、列印並可通過介面實現資料輸出的數位式電子記錄裝置: 1. 長途客車 2. 旅遊客車 3. 半掛牽引車 4. 總品質不小於12000kg的貨車注:上述範圍是從強制性執法角度來規定的,主要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但並不限制用於其他車輛的上述產品申請和獲得3C認證。
六、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強制性認證的認證模式是什麼? 型式試驗 + 初始工廠檢查 + 獲證後監督
七、什麼是認證實施的基本環節? 1. 認證的委託和受理 2. 型式試驗 3. 初始工廠檢查 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5. 獲證後的監督
八、認證依據的產品標準是什麼? GB/T19056-2003《汽車行駛記錄儀》及其第1號修改單,其中第1號修改單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05年1月25日批准,自2005年5月1日起實施。
九、GB/T19056-2003第1號修改單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疲勞駕駛記錄由“最近2個日曆天內同一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3h的所有資料記錄”改為“最近2個日曆天內同一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超過4h的所有資料記錄”。
十、什麼樣的認證委託人可以向安全技術防範認證中心申請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強制性認證?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和進口商。
十一、當銷售者或進口商申請認證時,是否需要向認證機構提交其與生產者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 是。
十三、強制性認證證書中的生產廠定義是什麼? 汽車行駛記錄儀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工廠定義與國際通行的定義相同,是指:對汽車行駛記錄儀產品進行最終裝配和/或試驗以及加施CCC認證標誌的場所。
十四、認證需要多長時間? 認證時限是自正式受理認證之日起至頒發認證證書所實際發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試驗時間、工廠檢查時間、認證結果評價和批准時間、證書製作時間。
認證中心起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合同通用條款第6條按國家要求的原則規定對認證時限做出明示:產品認證時限一般情況下為90天(委託認證方對不合格的整改時間另計)。
認證實施規則4.4.2 條也對認證時限做出相關規定:
型式試驗時間自樣品送達指定檢測機構之日起計算,檢測週期不超過30個工作日。(認證中心注:樣品應具備檢測條件) 工廠檢查時間根據委託認證產品的單元及覆蓋產品型號數量確定,並適當考慮工廠的生產規模,一般每個加工場所為2至6個人日。 工廠檢查後提交報告時間一般為5個工作日,以檢查員完成現場檢查,收到並確認生產廠遞交的不合格糾正措施報告之日起計算。 認證結果評價和批准時間及證書製作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十五、認證如何收費?
CCC認證收費涉及申請費、產品檢測費、工廠審查費、批准與註冊費(含證書費)、監督復查費、年金、認證標誌費等,具體費用由認證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收取。 產品檢測費:目前按單元收取,30個檢測項目收費為23750元;若同一單元含多個型號,需增加差異型號相應的增測項目收費。 其他認證收費:依據國家發改委的檔(發改價格[2004]2392號)核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標準
十六、工廠檢查收費人日確定原則主要是什麼? 主要有:企業規模(該產品涉及生產、檢驗、服務、管理人員數量)、本單元型號數量、有無有效的品質管制體系認證證書等。
十七、認證申請資料提交應特別注意哪些重要事項? 1.申請書中認證實施規則附件1要求的七種關鍵件必須全部填報; 2.影響主要性能的關鍵件在同一單元應一致 a) 記憶體; b) CPU及其程式;(應注明程式版本號) c) 時鐘模組及其主要元器件; 3.產品認證申請書中的備註欄需注明產品的封裝方式。 4.資料分析軟體需提供可安裝執行的電子檔(含版本號)及書面說明文件。 5.須提供認證產品可配置的速度感測器類別和型號。 6. 工廠檢查調查表附表中關鍵生產設備至少須包括波峰焊和/或再流焊設備,檢測設備至少須包括抗汽車電點火干擾性能測試設備。
3C認証推荐文章
3C認証熱點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