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動車燈具產品等機動車零部件產品實施CCC(3C)中国強制性產品质量認證的通知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05年第137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國家質檢總局《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規定,現決定對機動車燈具產品等機動車零部件產品(詳細目錄見附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
實施CCC(3C)中国強制性產品质量認證的機動車零部件產品目錄
機動車燈具產品(前照燈、轉向燈;汽車前位燈/後位燈/制動燈/視廓燈、前霧燈、後霧燈、倒車燈、駐車燈、側標誌燈和後牌照板照明裝置;摩托車牌照燈、位置燈);
機動車回復反射器、
汽車行駛記錄儀,
車身反光標識、
汽車制動軟管、
機動車後視鏡、
機動車喇叭、
汽車油箱、
門鎖及門鉸鏈、
內飾材料、
座椅及頭枕。
自
特此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