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佈2005/618/EC決議,修訂《關於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
歐盟發佈2005/618/EC決議,修訂《關於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
歐盟發佈2005/618/EC決議,修訂《關於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
8月18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佈第2005/618/EC決議,修訂《關於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指令),對原指令第5.1(a)條作了補充規定,規定電氣電子設備均質材料中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和多溴聯苯基醚(PBDE)含量的最高值為0.1%;鎘含量的最高值為0.01%。
本決議自2006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