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產品認證境外工廠審查要求
對於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境外工廠審查,根據簡便、實效的原則,各認證機構可按照下述原則自行組建審查團組,按照相應外事管理的要求辦理出國手續,並報認監委備案。
1.團組成員的專業能力應覆蓋所審查工廠包含的專業類別,並具備相應的語言交流能力;
2.現場檢測人員應從相應專業檢測人員中選擇;
3.團組成員應少而精,跟蹤檢查盡量不單獨派審查組;
4.應符合認監委規定的其他要求。
另外,根據認監委與境外機構簽署的合作備忘錄,相關認證機構與境外機構應簽署相應的境外工廠審查委托協議,並報認監批准。認證機構根據委托協議的規定,自行安排委托的境外工廠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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