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申請辦理“核查證明”需要准備的文件清單
核查證明 特殊情況類別 申請人資格 向浙江局申請時需提交的資料 HS編碼列入驗證目錄,但不在中國強制性認證產品適用範圍之內的入境物品;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或其委托辦理人 1.辦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介紹信、委托書等); 2.《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出口退貨等類似情況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或其委托辦理人 1.辦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介紹信、委托書等); 2.《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原出口單位的情況說明; 4.原出口商品報關單、合同、發票、提單等相關單證; 暫時進口的物品或進口維修後再出口的物品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或其委托辦理人 1.辦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介紹信、委托書等); 2.《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暫時進口的批准件。
核查證明 |
特殊情況類別 |
申請人資格 |
向浙江局申請時需提交的資料 |
進口用於已獲CCC認證的產品的零部件 |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且必須是整機生產企業。 |
1.辦理人員介紹信; 2.《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須提供整機的CCC認證證書複印件和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零部件確認證明。 | |
進口成套設備夾帶 |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或其委托辦理人 |
1.辦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介紹信、委托書等); 2.《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成套設備報檢單; 4.重點工程項目須提供有關項目批文。 | |
進口舊機電產品夾帶(不受理直接用於銷售或拼裝後銷售的申請) |
申請人應為進口收貨人或其委托辦理人 |
1.辦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介紹信、委托書等); 2. 《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申報單》,並按《申報單》“隨附單據”欄目中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3.舊機電備案證明; 4.該進口舊機電產品不直接用於銷售或拼裝後銷售的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