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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申請辦理“核查證明”的條件

浙江省申請辦理“核查證明”的條件

浙江省申請辦理“核查證明”的條件

      對HS編碼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但不屬於“免辦證明”規定範圍內的進口商品,如屬於下列幾種特殊情況的,經浙江檢驗檢疫局科技與認證處確認後可辦理“憑證報檢進口商品驗證核查證明”(以下簡稱“核查證明”)。

1、HS編碼列入驗證目錄,但不在中國強制性認證產品適用範圍之內的入境物品;

2、出口退貨等類似情況;

3、暫時進口的物品或進口維修後再出口的物品;

4、進口用於已獲CCC認證的產品的零部件;

5、進口成套設備夾帶;

6、進口舊機電產品夾帶(不受理用於銷售或拼裝後銷售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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