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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贮水式电热水器产品3C认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证函[201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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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贮水式电热水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证函[2010]9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贮水式电热水器产品描述有关问题的请示》(新质技监认[2010]6号,以下简称来函)收悉。根据来函及后补相关资料描述,所述贮水式电热水器产品为额定电压380V的三相器具,这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描述并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来函所述产品应属于带电(辅助)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未经强制性认证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备注:

1.热水器3C认证范围:http://cccwto.com/cx.asp?action=search&hghsn=&chanpin=热水器&fanwei=&page=1

2.《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查询:http://cccwto.com/3cccmuluc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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