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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改装车辆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证函[2010]56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539    文章录入:

关于对改装车辆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证函[2010]56号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专用车改装企业改装车辆是否需要办理CCC认证问题的请示》(吉质监认[2010]14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是否以整车状态出厂应依据其所获得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随车所附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如车辆实际状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随车所附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不符则可认定为货证不符。
二、个人购买车辆的改装行为属于在用车改装,不在强制性认证管理范围之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备注:

专用车CCC认证范围:http://cccwto.com/cx.asp?action=search&hghsn=&chanpin=&fanwei=专用车&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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