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暂停的3C证书恢复申请流程 (3C证书持证人未按规定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工厂未能提供3C认证标志购买的相关证明)
1.填写《恢复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申请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8228163424_106.doc《申购标志申请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79314146_168.doc,填写完毕后分别加盖公章,随附营业执照传真至:021-51095580-807。 2.我处审核资料,如资料信息无误,我处传真被暂停的3C证书恢复申请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事项: a.被暂停的的3C认证证书中英文复印件 b.《工厂检查不符合报告》http://www.cccwto.com/1736.html复印件(未申请3C认证标志不符合报告.报告中“纠正措施简述”必须填写,并有检查组的确认意见和确认人签字。) c.《申购标志申请书》 d.暂停认证证书通知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一式四份并加盖申请人/制造商公章),邮寄至我处。 3.我处收到被暂停的3C证书恢复申请资料后复核评定,向申请人下发《3C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收费通知》(传真或E-mail) 4.申请人根据《3C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收费通知》汇款,并将汇款凭证回传至021-51095580-807。 5款项确认到帐后,我处安排3C认证标志的发放。 6.申请企业取得3C认证标志后由生产厂通知当地的3C认证工厂监督检查部门关闭不符合项。 7.3C证书状态恢复有效状态。 |